当前位置:首页--文章阅读:“三个突出”推进干部“能上能下”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
近年来,曲麻莱县实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,向“为官不为”、“履职不力”、“人岗不适”等问题主动亮剑,让有为者有位、让无为者无位,有效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
一是突出正向激励机制,让干部“上”有其位。注重实绩、面向急难险重、重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。结合2016年和2021年州县乡换届工作,选拔使用乡村振兴、生态保护、基层维稳等领域的优秀年轻干部33名。同时,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,结合乡村振兴、巡视巡察等重点工作和年轻干部专业特长,2021年换届以来把16名年轻干部统筹安排到急难险重岗位蹲苗历练,在基层党组织建设、生态治理、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接受历练、积累经验。2016年以来累计选派12余名年轻干部到省、州直重要部门挂职或跟班学习;选派60余名年轻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、驻村工作队员。积极营造了“有为才有位”的用人导向。
二是突出健全体制机制,让干部“下”有其据。“能上不能下”,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。曲麻莱县结合实际,依据政治表现、年度综合考核结果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、不担当不作为认定结果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方面,明确6种下的渠道及情形、特别是对不适合担任现职、必须及时调整的情形融入“本土”元素,对其16种具体表现形式予以完善明确。对因违法违纪、重大事故问责等“必须下”的干部坚决“下”;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,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,区分不同情形,采取平职调整、转任职级公务员、免职、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,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办理提前退休;对非个人原因或者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,从事业需要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,予以妥善安排。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,实现“惩戒一例则警醒一方”的良好氛围和政治生态。2015年至今因问责下的干部1人,不适宜担任现职下的干部39人因健康原因下的干部16人。
三是突出容错纠错作用,让干部“下”仍有为。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,曲麻莱县委出台《曲麻莱县容错纠错机制》,按照“三个”区分开来要求,正确把握“下”的政策界限,对处理突发事件、特殊情况出现轻微失误未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,勤勉尽责的干部,不追究相关责任,激励干部勇于担当、敢于作为。健全谈心谈话制度。对因受到组织处理或不适宜现职“下”来的干部,由党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专门进行谈话,说明“下”的理由,经常性与其谈心谈话、走访座谈,切实做到“四必谈”,同时指定1名领导干部担任帮带责任人,跟踪了解和掌握“下”的干部情况,帮助其“有所为”。推动“下”后还能再“上”。对影响期满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、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,予以重新提拔使用。2022年,对3名因前期不适合任职,通过考核,表现良好的干部予以使用,让“下”的干部有干劲、有盼头,推进干部“能上能下”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